合同類型分為哪些類別 合同類型
1、第一,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。
2、根據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,可把合同分為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。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3、雙務合同,是指當事人雙方相互享有權利、承擔義務的合同。
4、如買賣、互易、租賃、承攬、運送、保險等合同為雙務合同。
5、單務合同,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權利,另一方只承擔義務的合同。
6、如贈與、借用合同就是單務合同。
7、 第二,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。
8、根據當事人取得權利是否以償付為代價,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。
9、有償合同,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權利而不償付任何代價的合同。
10、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償的,如買賣、互易、租賃等合同;有些合同只能是無償的,如贈與等合同;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,由當事人協商確定,如委托、保管等合同。
11、雙務合同都是有償合同,單務合同原則上為無償合同,但有的單務合同也可為有償合同,如有息貸款合同。
12、 第三,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。
13、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要件,可將合同分為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。
14、諾成合同,又叫不要物合同,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。
15、實踐合同,又稱要物合同,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,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。
16、 第四,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。
17、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,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。
18、要式合同,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。
19、不要式合同,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。
20、 第五,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。
21、根據訂立的合同是為誰的利益,可將合同分為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。
22、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,是指僅訂約當事人享有合同權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。
23、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,是指訂約的一方當事人不是為了自己,而是為第三人設定權利,使其獲得利益的合同。
24、在這種合同中,第三人既不是締約人,也不通過代理人參加訂立合同,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權利,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。
25、如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保險合同。
26、 第六,主合同與從合同。
27、根據合同間是否有主從關系,可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。
28、主合同,是指不依賴其它合同而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。
29、從合同,是指須以其它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。
30、 第七,本合同與預約合同。
31、根據訂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約定的關系,可將合同分為本合同與預約合同。
32、預約合同,是指當事人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合同的合同。
33、本合同,就是指將來應訂立的合同。
34、 第八,定式合同。
35、定式合同,又稱定型化合同、標準合同,是指合同條款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,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,亦即一方當事人要么整體上接受合同條件,要么不訂立合同。
相信通過合同類型這篇文章能幫到你,在和好朋友分享的時候,也歡迎感興趣小伙伴們一起來探討。
標簽: